常見問題 - 毋須擔心資產凍結

如果您仍然需要幫助,請隨時與我們聯系

高度保密
了解更多
一般常見問題
了解更多
保障資產
了解更多
信託帳戶和銀行帳戶有什麽區別?
當我把我的資產轉移到信託基金時,我會失去控制權嗎?

不會。您將保留所有投資權力和資產管理權力。如果您是可撤銷信託的委托人,您還有權力隨時分配新的受託人或撤銷信託契約。

信託法規是否與銀行法規不同?

是的。信託監管主要是在普通法和公平原則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信託責任是首要要求。相比之下,銀行監管通常基於精心制定的規則和條例,這些規則和條例管理銀行機構需要嚴格遵守的幾乎所有行動和報告要求。換句話說,信託監管為受託人提供了更大的靈活性,使其能夠在信託資產管理和報告要求方面采取行動。信託監管通常允許託管人和受益人保持更高水平的自由裁量權。

從普通法和公平原則的適用出發,受託歸屬的資產(受某些時間限制)的法定所有權將不再以原始出資人的名義,而是轉移給受託人。 因此,在婚姻,家庭封建或其他民事訴訟中,財產授予人的個人債權人或索償人將不會訴諸信託下的此類資產。 與銀行法規不同,客戶的資產擁有個人或公司的法定所有權,這意味著針對個人或公司資產的法律挑戰或索償人的法律保護將更少。

哪個機構管理信託公司的行政和賬簿?

第95(1)條中的《受託人條例》規定,如果財政司司長認為有情況表明信託公司違反信託法,則財政司司長可以隨時任命檢查員來調查任何信託公司的事務和管理,與它的成立或事務管理有關的人已被判犯有欺詐,瀆職或其他不正當行為或對其成員或信託公司無力償債等罪行。

第95條第(2)款進一步規定,公司的所有高級職員和公務員都有責任出示與被調查事項有關的所有簿記,帳目,憑單和其他文件,並應確實回答針對他們的所有詢問。任何影響公司事務的事項。

信託能持續多久?我可以終止我的信託嗎?

在香港設立的信託,如果你不終止它,它可以永遠存在。你的資產將受到信託的無限期保護。但是,如果您設立了可撤銷信託,你可以隨時終止它。 (s3A《財產恆繼及收益累積條例》第257章)。

如果我的受託人(信託公司)破產,我在信託中的資產會受到影響嗎?

《受託人條例》第 29 章第 89 條規定,任何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收到或持有的所有金錢、財產和證券,均應始終與公司的金錢、財產和證券分開存放。每個信託都在賬簿中標記,以區別於公司登記冊和其他賬簿中的任何其他貨幣、財產和證券。因此,任何時候,信託資金均不得構成公司資產的一部分或與公司資產混合。因此,信託資產受到法律保護,不受信託公司倒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