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 保障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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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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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可以通過信託追溯我的資產嗎?

寰宇信託提供的託管信託服務可以作為財產的防火墻,也具有保密功能。根據《信託承認條例》(第76章,第2節,第11節)附表第2(1)節,信託資產是一項獨立的基金,不屬於信託公司自己的財產,以受託人的名義持有,受託人負責根據對其規定的條款和特殊職責管理信託資產。如果信託的目的是合法的,信託期限超過5年,信託資產被追溯的可能性很低。

信託可靠牢固嗎?

是可靠的。 有兩個主要原因。


1) 高合規監管

香港的信託服務已有100多年的歷史,受根據英國信託法制定的《香港受託人條例》監管,香港信託也受《香港信託承認條例》保護。海牙公約也適用於這種信託的法律,這樣委託人的資產可以得到高度保護。香港的信託持牌公司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財政司司長直接監管。此外,香港信託是一個跨領域的金融行業,由多個機構同時監管。


2) 信託資產獨立性

《受託人條例》第29章第89條規定,任何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收取或持有的所有金錢,財產和證券應始終與公司的金錢,財產和證券分開存放。 每個信託都在賬簿中進行標記,以將其與公司註冊簿和其他賬簿中的任何其他貨幣,財產和證券區分開。 因此,任何時候都不得將信託資金構成公司資產的一部分或與公司資產混合。 根據《信託承認條例》第三章第十一條(b)規定,受託人無力償債或破產時,該信託資產不得成為他財產的一部分。 因此,信託資產受到法律保護,不受信託公司倒閉的影響。

如果我的受託人(信託公司)破產,我在信託中的資產會受到影響嗎?

《受託人條例》第 29 章第 89 條規定,任何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收到或持有的所有金錢、財產和證券,均應始終與公司的金錢、財產和證券分開存放。每個信託都在賬簿中標記,以區別於公司登記冊和其他賬簿中的任何其他貨幣、財產和證券。因此,任何時候,信託資金均不得構成公司資產的一部分或與公司資產混合。因此,信託資產受到法律保護,不受信託公司倒閉影響。

如果我參與婚姻訴訟中,我的資產是否會受到影響?

寰宇信託提供的託管信託服務可以作為財產的防火墻,也具有保密功能。根據《信託承認條例》(第76章,第2節,第11節)附表第2(1)節,信託資產是一項獨立的基金,不屬於信託公司自己的財產,以受託人的名義持有,受託人負責根據對其規定的條款和特殊職責管理信託資產。因此,如果您參與婚姻訴訟,則信託帳戶中持有的資產將不構成婚姻財產的一部分。此外,如果信託的目的是合法的,信託期限超過5年,信託資產被追溯的可能性很低。

寰宇信託可以確保我的資產安全嗎?

在寰宇信託,贏得您的信任並為我們的客戶提供服務是我們的首要任務。 我們是具有法定職稱的受託人和保管人。然而,所有資產均由持牌金融機構或同類最佳的託管人持有。

我們還以高度的法律合規性為榮。從開戶表格到信託契約,我們所有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均得到我們外部大律師的法律意見的支持。我們堅守最高標準為客戶更好的服務安排,因此我們有信心為客戶提供質量保護,使其免受潛在的監管和訴訟風險的影響。

《信託條例》第8部分第77(2)條要求所有上市公司的受託人被許可人必須向政府會計服務部存入一筆大筆款項。除了遵守此法定要求外,我們還自願購買了專業賠償保險和完整的第三方責任險,以使您更加放心。

寰宇信託是香港的持牌信託公司,也是香港受託人協會的成員。 s2《承認信託條例》(第76章)規定,我們的客戶和我們的信託帳戶均受法律管轄。以下是一些其他相關的法律義務,供我們的客戶理解。

  • 《信託承認條例》第76章第2條規定,我們的客戶和我們的信託帳戶均受法律管轄。
  • 《受託人條例》第29章第97條進一步規定,信託公司的僱員應對法院負責,並受法院程序的管轄,就如同他被親自任命為受託人一樣。與提供給銀行帳戶的《銀行業條例》相比,信託結構無疑為客戶的資產提供了更大的保護範圍。
案例研究 01 - 資產保護

背景
郭炳湘(Walter Kwok)是香港的房地產開發商。他是新鴻基地產創始人郭得勝的長子,以及他的妻子鄺肖卿。其父親於1990年去世後,他和兄弟郭炳江、郭炳聯繼承了新鴻基地產(Sun Hung Kai Properties)。為保護新鴻基地產帝國的2,466億港元,郭得勝去世前成立了家族信托。受益人是他的兒子和妻子,妻子也是家族信托的保護人。
在郭炳湘的母親弄清楚郭與情婦唐錦馨之間的關係之前,她決定從家庭信托中撤出郭作為受益人,以保護家庭財產。

信托好處
將資產整合到一個強大的法律框架中,以將信托資產與個人資產分開,也就是說,信托資產的合法所有權不屬於委托人或受益人;在特定的信托結構下,如果財產授予人遇到債務危機或離婚等,則不會影響信托財產的所有權。家庭信托沒有公開披露的要求,實際的受益人也不會因為財產泄漏而受到安全威脅。

法律參考
1)《信托承認條例》第2(1)條
2)請註意,《破產條例》第6章第43(1a)條,《公司(清算及雜項規定)條例》第32章和《物業轉易及財產條例》第219章指出,清盤人有權追回某些不正當交易的情況,例如,如果部署是在破產或清算程序開始之前的一段時間內進行的。

新聞參考
郭炳湘女友爭產案 遺孀及兩子加入訴訟

Walter Kwok puts faith in original family trust deal

案例研究 02 - 婚姻保護

背景
蔡依林(Jolin Tsa)是臺灣人Mandopop的明星,也是著名的億萬富翁,在過去的四年裏,她一直與新西蘭出生的模特兒維維安·道森(Vivian Dawson)保持著穩定的關係,並且關於婚禮的謠言四處流傳。然而,據報道,歌手的父親擔心兩人之間的關係,如果他們決定結婚,他們可能會離婚。結果,蔡爸爸將蔡依林的20億元新臺幣(約合8440萬新元)的資產托付給銀行, 以防蔡依林的財產被因離婚被影響。


信托好處
信托保護資產免受離婚訴訟的侵害,並通過“有條件分配”來限制信托的受益人,以避免財產分割引起的糾紛。


註意:建立信托並不能完全避免資產糾紛。如果設立人考慮在建立信托後數年離婚,則該信托計劃或安排被法院視為或可能被法院視為是配偶一方欺詐性地企圖擊敗另一方的輔助救濟或財務手段。


法律參考
《信托承認條例》第76章第11c條


新聞參考
家族信托正夯!Jolin名下20億財產全信托,這樣做原因是...